太阳成集团tyc97282024级数学大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发布人:王菲  发布时间:2025-04-15   浏览次数:188

根据《太阳成集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4)》文件精神,2024级数学大类本科生实行大类招生培养,采用1+3培养模式,为做好2024级数学大类本科专业分流工作,保证大类培养与专业培养阶段的有机衔接,依据学校《关于2025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数学学科实际,制定2024级数学大类本科生分流实施细则。

一、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公司成立数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分流相关工作。分流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专业负责人和专业骨干以及辅导员等。

 长:李明、李宝玺

副组长:郭 会、张建松、高旭

 员:申淑谦、刘军、吕 川、李燕、王

二、分流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专业选择机制及实施程序,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坚持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

在员工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结合员工兴趣、志向和特长,按照第一学期必修课学分绩(第一次考试成绩)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三)坚持“适度引导、合理调配”的原则。

对专业分流进行引导与调配,使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两个专业教学资源相对平衡,确保员工培养与教学质量,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发展,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三、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数学类专业分流工作从第二个学期开始(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具体步骤如下:

1. 专业分流前,组织数学与应用数学和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相关负责人对员工进行一次详细专业介绍(采用纸质材料、网络信息或宣讲等方式)。

2. 员工根据自己的志趣意向,结合自身实际,按顺序填写2个志愿。

3.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对员工申报情况进行考评,依据原则:志愿优先,按照员工填报的专业志愿排序;同等顺序志愿下,根据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的学分绩(第一次考试成绩,学分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排序,排序靠前的优先分流;当出现同等志愿,成绩排序并列时,以数学分析(3-1)、高等代数(2-1)成绩之和排序,若两门课成绩之和相同再依次以《通用英语(2-1)》、《程序设计(C)》成绩排序。

4. 如第一志愿未满足者,分流到第二志愿。分流结果在学院网公示3天。

5.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书面反映,由工作小组负责答复。

四、其他

1. 员工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

2. 取得学籍的入伍员工,退伍复学后,专业分流时优先考虑个人志愿。对因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异动不能参加本年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员工,复学后按照现学籍分流方案分流。

3. 因学籍异动从其他年级转入的员工,异动前已经确定专业的仍在原专业学习。

4. 本实施细则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经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协商解决。

5. 本工作小组成员如因工作变动,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不再另行下文。

 

 

太阳成集团tyc9728

2025415